咸宁曝光4起电动车产品质量领域典型案例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曝光4起电动车产品质量领域典型案例,涉及销售未经认证车辆、使用未认证锂电池及质量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提醒消费者严把质量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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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聚焦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全面整治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市场违法行为。电动车质量安全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选取电动车产品质量领域4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1:高新某摩托车销售行销售未经认证的电动四轮车及发布违法广告案。2026年8月17日,咸宁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该车行待售2台电动四轮车未张贴3C认证标志,且店内广告牌含有“全国最贵”“全国销量最好”等绝对化用语。该局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作出罚款行政处罚。
案例2:咸安区某电动车销售经营部未按规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案。2026年9月3日,检查发现该经营部无法完整提供索证索票、产品进销台账等资料,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该局责令其改正,督促限期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3:赤壁市某单车营业部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案。2026年3月19日,检查发现该营业部使用的2款锂离子电池组未标注CCC认证标志。该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4:通山县某摩托车修理店涉嫌销售未按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的电动自行车案。2026年8月23日,检查发现该店待售电动自行车装配的充电器型号与认证证书标称不一致,且不属于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对应的CCC认证品类。该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产品质量安全是民生安全底线。各经营主体须引以为戒,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电动车及配件质量关口。广大消费者选购电动车时,务必核验3C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主动抵制非标不合格车辆,遇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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