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政策法规
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相关的全国政策、地方政策及国家标准汇总(内容持续更新)。
Advertisement
政策法规顶部(后台未启用或未配置广告代码)
national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新国标)
2025-09-01 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新国标,替代旧版 GB 17761—2018。要求塑料件总质量不超过整车质量的 5.5%,强化防火阻燃;限速 25km/h,车速超过即断动力;引入“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互认协同机制防篡改;铅酸电池车型整车质量上限提升至 63kg,锂电池车型仍 ≤55kg;经营性车辆强制安装北斗模块;不强制安装脚踏。2025-12-01 起旧国标车辆全面禁止销售。
查看详情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
2024-11-01 实施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安全领域第一项强制性国标,适用于最大输出电压不超过 60V 的锂电池(不适用于电动摩托车、三轮车)。从电气、机械、环境安全及热扩散、互认协同充电、数据采集、标志七方面设门槛,要求电池组具备唯一性编码(950℃耐高温标识)、配备电池管理系统(BMS)并标注“安全使用年限”。
查看详情 →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充电器纳入 CCC 强制认证
2025-11-01 起市场监管总局规定,自 2025-11-01 起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须经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并标注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整车与锂电池、充电器需独立认证,整车认证不替代零部件独立认证。违者依据《认证认可条例》处罚。
查看详情 →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3C 认证
2025-05-01 起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须经 3C 认证并标注标志后方可销售,依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头盔分为 A 类(摩托车乘员/电动自行车乘员通用)与 B 类(仅电动自行车乘员)。
查看详情 →商务部等五部门《关于做好 2025 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2025 年初部署年度全国性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鼓励个人交售老旧车辆(含电池)换购合规新车,各地出台实施方案与补贴标准;与地方节能减排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联动支持,加速淘汰不符合新国标的存量车辆。
查看详情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
2024-04 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从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等全链条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是催生新国标、3C 认证及各地修法治理的总纲文件。
查看详情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的意见》
2024-11(安委〔2024〕11 号)针对含电动自行车在内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提出安全管理要求,推动充电设施纳入安全管理与监管范围。
查看详情 →工信部《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2024-08 / 2024-12 公布两批工信部发布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从符合性生产、质量保证能力等方面引导行业优胜劣汰,推动产业集中度提升。
查看详情 →local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
2026-05-01 实施强制佩戴乘员头盔(违者罚款 10—50 元)、骑行不得浏览手机;全面禁止拼改装、解限速、加装车篷等;电动自行车电池超过生产日期 5 年须安全性评估;禁止携带电动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快递外卖等经营性用车发放专用号牌;搭载未成年人年龄放宽至 16 周岁以下;号牌、行驶证有效期 10 年。
查看详情 →《北京市消防条例》衔接条款(电池入室红线)
2025 年修订与《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衔接,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政府健全充电/换电设施运营监管平台,督促运营单位上传安全监测数据、履行巡查检修责任。
查看详情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电动自行车登记实施办法》
2026-08-01 实施全市统一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核发号牌、行驶证及电子登记证;可线上办理、便民代办点、带牌销售;2021-08-01 前备案标识车辆可继续上路,期满需重新登记。
查看详情 →深圳电动自行车一/二/三级限行区管理通告
2026-10-01 起有效一级限行区(高速、快速路主道、隧道、高架、立交等)全天 24 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二级限行区禁止除民生行业外车辆通行;三级限行区在学校周边分时段限行;本轮新增福田、南山部分路段为二级限行区,取消部分一级限行。
查看详情 →《2025 年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2025-07-01 至 12-31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车辆(含电池)并换购合格新车,给予一次性 500 元购车立减补贴;换购铅酸蓄电池车型额外补贴 100 元;每名消费者限享一次,累计已支持以旧换新超 33 万辆。
查看详情 →上海市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充换电柜建设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2025-11-01 施行对充/换电柜站点与生产生活区域之间的防火分隔提出要求(如耐火极限不低于 2 小时防火隔墙、1 小时楼板分隔,门窗开口设乙级防火门窗),规范换电柜选址与消防安全。
查看详情 →《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5-10-01 实施要求既有公共场所、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增建或改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与充电场所;暂时难建成的需设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共享充换电设施或临时集中充电点;重点整治入户充电、飞线充电、非法改装。
查看详情 →广州电动自行车桥隧通行整治与内环路禁行
2024-12-30 起电动自行车进入内环路及其放射线 24 小时禁行、过江隧道路段禁止通行;广州交警对闯桥隧、无牌、非法加装改装车辆开展集中整治,累计设置多个查车点现场执法处罚。
查看详情 →standard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
2025-09-01 实施整车主标准,替代 GB 17761—2018。强化防火阻燃、防篡改、制动性能,明确“一车一池一充一码”互认协同,规定建议使用年限标注,是可开展生产、销售与 3C 认证的基准文件。
查看详情 →《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 42295—2022
2024-01-01 实施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领域第一项强制性国标,规定电气线路、电压、绝缘电阻、电气强度、发热、防护、耐温耐湿、振动冲击等要求;2024-11-01 实施第 1 号修改单,加严关键安全指标并与其他国标协调。
查看详情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 42296—2022
2023-07-01 实施,2024-11-01 修改单规定铅酸/锂电两种插头物理不通用(铅酸 2+2、锂电 2+4),充电器与电池组须具备互认协同协议(握手成功才充电)。第 1 号修改单禁止车载形式充电器,明确不适用于充/换电柜、充电桩、快速充电站。
查看详情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全技术规范》GB 47371—2026
2026-03-31 发布,2027-04-01 实施首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强制性国标,填补该领域空白。从通用要求、安全保护功能、直流充电桩特殊要求三大维度规范,须具备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输入过压保护等七项保护功能并在异常时自动切断电源,直流充电桩与充电器国标采用相同接口。
查看详情 →《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第1部分:技术规范》GB/T 42236.1—2022
2022 年发布推荐性国标,对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含换电柜)的选址、电气布线、充电接口、消防装置等提出技术规范,是共享换电柜建设的主要参考依据。
查看详情 →《电动自行车共享换电工作指南(试行)》
2025-07 印发国家消防救援局、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要求换电柜新更换电池符合 GB 43854、GB 17761 等标准且不用梯次利用电池;换电柜一般在室外空旷场地安装、与建筑保持防火间距、单柜电池仓一般不超过 16 个;配备火灾探测、声光报警、自动灭火装置。
查看详情 →《锂离子电池编码规则》GB/T 45565—2025
2025 年发布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等用锂离子电池组唯一性编码规则,编码至少包含生产厂代码且为耐高温永久性标识,用于火灾溯源与全生命周期管理。
查看详情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
2023-07-01 实施规定乘员头盔按适用对象分 A 类(摩托车乘员,电动自行车乘员通用)和 B 类(仅电动自行车乘员),规范壳体、缓冲层、佩戴装置、护目镜等结构要求,并与 3C 认证配套执行。
查看详情 →Advertisement
政策法规底部(后台未启用或未配置广告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