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2026-10-19 · 柞水公安宣传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含二轮、三轮)专项整治的通告
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6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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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柞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6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含二轮、三轮)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整治范围为全县国省干线、县乡道路、城区道路及镇村通行道路。整治重点包括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违规载人、逆行、闯红灯、超速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飙车炸街、非法加装雨棚、未成年人违规骑行、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0月19日至20日)为宣传劝导阶段,以教育警告、现场纠正为主;第二阶段(10月20日至25日)为依法处罚阶段,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第三阶段(10月26日至12月31日)为重点严查阶段,对屡教不改者依法暂扣车辆并处罚,无证驾驶机动车者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交警部门温馨提示广大居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主动上牌办证,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全员佩戴安全头盔,不无证驾驶、不无牌上路,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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