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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2026-10-26 · 商洛新闻网

商洛发布通告:无牌无证电动车违法处罚标准及扣车处置流程

商洛市发布通告,明确无牌无证二、三、四轮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及被扣留车辆的分类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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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辖区无牌无证二、三、四轮电动车(含非标低速电动三、四轮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商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商州大队发布通告,明确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及被扣留车辆的处置流程。

在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方面,驾驶无牌证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200元罚款并扣留车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15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两项违法行为并存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罚款共计1700元。

在扣留车辆处理流程方面,当事人需先接受询问确认事实,并依法缴纳罚款。随后区分情形分类处置:若车辆属于合规车辆,可补办手续后领回;若属于非标车辆无法办理注册登记,交管部门不予返还,当事人接受处罚后可将车辆交由报废回收企业拆解或自行妥善处置,严禁再次上路。

通告还明确了法定不予返还及逾期处置情形,并提醒广大群众切勿听信商家虚假宣传,不购买、不驾驶非标车辆,已购买的建议尽早自行报废处理,避免因违法上路被查扣面临高额罚款及车辆强制报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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